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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 强化措施 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努力提升农牧系统服务“三农”的新形象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8月27日 作者  来源:青海省农牧业市场信息中心

 统一思想  强化措施  进一步推进

政风行风建设  努力提升农牧系统服务

“三农”的新形象

---省农牧厅纪委书记杨有林在全省农牧系统

政风行风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同志们:

    为了加强农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农牧系统服务“三农”的新形象,我们研究决定专门召开这次会议,这在我们农牧系统还是第一次。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更进一步推进全省农牧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刚才,西宁市、黄南州、格尔木市农牧局,互助县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五个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做了会议发言,介绍了各自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经验,我认为讲的都很好,其做法、措施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和借鉴。由于会议安排时间比较紧,各地许多好的经验不能在大会上交流,材料都印发给了大家,希望大家回去后再进一步学习。下面我受曹宏厅长委托,就进一步加强农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服务“三农”谈三点意见,目的是和大家共同交流学习,把农牧业具体工作落实到政风行风建设的实践中。

     一、近年来全省农牧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回顾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要求,全省各级农牧部门不断加大行业风气和机关作风建设力度,取得了连续五年保持行风排序靠前的良好局面。回顾农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层层齐抓行风建设的良好局面。全省各级农牧部门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措施,作为带队伍、抓作风、树形象、促发展的重要举措来落实。各级农牧部门高度重视,普遍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所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从省上到各州(地、市)、县(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情况每年对此项工作相应地做出安排,层层动员,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了农牧部门抓好行风建设的责任感。

   (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农牧系统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如何,关系到整个农牧系统的形象。这几年,各级农牧主管部门紧紧抓住机关作风建设不放松,结合自身实际,建章立制,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从省厅来讲,我们制定了《青海省农牧厅提高行政工作效能若干规定》、《青海省农牧厅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廉洁自律规定》、《青海省农牧厅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青海省农牧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青海省农牧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切实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使制度更加科学、规范。同时,对农牧业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和审核,明确职权范围,分清责任权限,规范行政审批,明确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按照便民原则,优化工作流程,推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制,简化了审批程序和项目。各州(地、市)、县农牧局根据自身情况,也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各项工作纳入到制度建设的轨道上来。

  (三)倾听群众意见积极营造行风建设的浓厚氛围。各级农牧部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等为契机,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村串户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分类、综合,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做到任务清楚,责任到人,时限明确,立说立行,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农牧民群众的好评。同时,聘请不同行业和部门的有关人员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加强对农牧部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廉洁从政、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等方面监督,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服务工作,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效性。将行风建设同促农增收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入实际,强化服务。各地组织科技人员积极开展大田作物生产、蔬菜栽培管理、测土配方施肥、新品种推广、畜禽疫病防治、农机安全等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将实用科技传播到农牧民手中,送到田间地头,深受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通过“三江源农牧信息网”、《青海农牧业》以及其他新闻媒介及时向全省发布“三农”政策、农资供应、产品销售和价格信息,通报农牧业经济运行形势和政务工作动态、存在问题、经验作法等。积极组织实施设施农牧业、农村沼气、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科技入户、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阳光工程培训等工程,有力促进了农牧业经济的发展,使农牧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五)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对行政执法程序、行为、处罚标准等进行了完善,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动检、渔政、农机等各执法单位还注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提高了执法能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组织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认真开展行业执法,加强了农资供应、疫病防治、农畜产品营销等环节的执法监督检查,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封湖育鱼、畜禽产品安全、兽用药品等专项治理活动,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了农牧民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六)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厅把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的主要措施来抓。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畜用暖棚、日光节能温室和粮食补贴等重点项目通过《青海日报》等媒介进行公示。今年我们进一步扩大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对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项目和规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等通过竞标方式来确定,使项目实施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各级农牧部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处(科、室)职能及相关人员职责公开上墙。与此同时,及时发布当前农牧业重点工作,成为来人办事和指导工作的明白墙。加强行政效能投诉管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

  (七)落实减负政策,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根本利益。始终把农牧民减负作为一项保护农牧民切身利益,加强行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落实。省厅每年年初起草下发文件,对减负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和减负成效。年底,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减负工作进行抽查。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全省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减轻农牧民负担各项政策,认真落实“两免一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以及化肥、柴油补贴等惠农措施,使农牧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在抓好面上减负工作的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减轻农牧民负担长效机制,引导和规范农牧民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减负工作成效明显,农牧民负担形势总体平稳。

  (八)强化督促落实,促进政风行风工作深入推进。借助“政风行风热线”平台,2005年至2008年间我厅4位厅级领导(2007年曹宏厅长)带队座客 省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宣传农牧工作,解答热点问题,接近了与农牧民群众的距离,加强了沟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入各州(地、市)县对农牧系统行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政风行风工作的推进。农牧厅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着力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了工作效能的进一步提高。结合宣讲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全省各级农牧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带领业务技术干部深入农村牧区指导生产,讲政策、传技术、解困难,实地督查备耕春播、阳光工程培训、设施农牧业建设、防灾保畜、草原防火等重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农牧业生产。由于工作扎实,服务到位,在全省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中,农牧系统连续五年继续保持了排序靠前的良好局面。2003年排序第三,2004年排序第四,2005年排序第七,2006年排第六,2007年排第四。这表明,群众对我们的行风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我厅向全省农牧系统印发了《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致各级农牧部门的公开信》,倡议全省农牧部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服务“三农”。

    总之来讲,这几年,在各级农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广大干部职工立足行业、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敬业奉献,全省农牧系统政风行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新、工作热情高、敬业意识强、服务态度好,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应当讲,对我们农牧部门的政风行风群众是认可的,工作是有成效的。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农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水平与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有的单位对政风行风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有的单位工作不扎实,服务不到家,宣传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一些地方的农民群众对农牧系统的行风状况还不够满意。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这两年在公开民主评议中排名靠前的地区要戒骄戒躁,不能有丝毫的满足和懈怠,要看到自己的不足,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力争在今年行风评议中再上新台阶;排名比较靠后的地区要放下包袱,消除怨气,多从主观上找原因,认真查找不足,加大整改力度,尽快改变落后面貌。

            二、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长期以来,中央、省委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强调,“廉政与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互相联系的重要目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要一刻不放松的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省委强卫书记在省纪委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农业部去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以及具体举措。省上每年都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今年5月4日,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纠建并举,深入推进政风行风两项建设。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指出,要强化作风建设。从中央到省上如此高度重视政风行风的建设,可见这项工作绝不是一件可抓可不抓的小事,而是一项关系到党的执政宗旨,关系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基础的重大任务。

政风就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它是一个与民风相对应、与公共权力相联系的概念。从广义上看,包括执政党、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立法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垄断的企业及服务性行业的工作作风。凡是有公共权力的地方就有政风建设的问题,涉及到履行职责、执法形象、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政风建设最根本的就是政府部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建设问题,就是看公共权力的运作是否遵循了公共权力的服务宗旨。

    行风就是一个行业的风气,是指一个行业和部门对其履行社会职能,或者对其服务对象所形成的一种较普遍的态度、行为和倾向,是责任意识、价值观念、行业精神追求的外在体现,具有一种整体性的特征。行风建设同样涉及领导作风、精神状态、群众观念、办事效率、办事规范、办事公开、清正廉洁等方面。

政风与行风两者之间紧密相关、互为影响、互相促进。党风正、政风好,行风也可以得到促进;反之,行风不好,同样会给政风、党风造成不良的影响。政风、行风连着千家万户,广大群众心中都有一杆称,老百姓看我们的政风、行风的好坏,就是具体看我们是否在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公正文明执法,办事是否规范、公正、透明、高效,服务是否热情,是否清正廉洁。

    政风行风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强化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和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抓好政风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促进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三农”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农牧部门对做好“三农”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我们农牧系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牧区、面向广大农牧民群众,点多、面广、线长。肩负着依法行政、服务“三农”、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职责,在履行行政审批、依法行政和向农牧民群众提供各种服务的过程中,政风行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政府的声誉、人民的利益,关系到农牧业、农牧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加强农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农牧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建设一个“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农牧民信赖的政府部门和一支政治坚强、作风优良、业务过硬、能够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农牧业干部队伍,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推动农牧区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农牧部门务必要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项大事来抓。要加大自身作风建设的力度,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为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农牧区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狠抓关键环节,推动农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十六大以来,中央连续五年发出了关于“三农”工作的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采取了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支农惠农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工作,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支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全省各级农牧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抓好政策落实,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农牧业仍然是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代化建设最艰巨的任务。新形势、新任务对“三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对农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抓机关带系统、抓政风促行风”,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基本要求,以服务广大农牧民群众为根本宗旨,围绕中心,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按照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农牧业各项工作,务求取得新的成效。

      第一,要加强理论学习,着力于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认真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在我们的头脑中始终有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识,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的压力和动力。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做到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在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廉洁自律意识,着力于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升整体素质,从而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

     第二,要深入研究实际问题,着力于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要以良好的作风,深入研究当前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全面分析影响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比如农牧民收入的增长点、劳动力转移的政策保障措施、现代农业组织制度建设、提高农牧业科技贡献率、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农村牧区节能工作等等,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及早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建设行业基础数据库,做到情况明、数据准、底数清,为科学决策和高效管理提供依据;要拓宽发展视野,把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工作放在国民经济、世界农业经济和贸易的大背景下去把握,用科学理论进行有深度和规律性的分析,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多问计于群众,摸清实情,集中民智。既要到工作形势好、经验多的地方去,总结经验,由点到面加以推广;又要到生产生活条件艰苦、问题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扎扎实实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经常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听取农牧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反映,集思广益,善于把群众的智慧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

     第三,要健全规章制度,着力于强化制度管理。

   制度建设是根本,要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级农牧主管部门要把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管理摆在更突出的位置,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激励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科学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依法行政制度、干部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体系,完善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民主形式,把政风行风纳入制度约束的轨道。要严格查处那些作风败坏引发的典型案件和违纪问题,以这些反面典型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要通过建立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通过严肃党的纪律,做到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做到用纪律刹住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营造良好风气。

       第四,要加强督促检查,着力于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上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好粮食直补、种子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使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切实保护好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大农牧业执法力度,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全省农资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抵制和查处假冒伪劣的农业生产资料,积极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净化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督促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建设效益。

   第五,要心系农牧民群众,着力于解决影响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政风行风代表政府形象,是人民群众评价政府的重要标准。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要密切联系农牧民群众,切实为农牧民群众服务。农牧部门领导干部必须带着对农牧民深厚的感情去做“三农”工作,时刻把农牧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始终保持与农牧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牧民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记“两个务必”,坚持为民、务实、清廉、高效。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以“八项实事”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同时,要紧紧抓住农民土地权益、农牧民负担、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为农牧民群众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六,要推进政务公开,着力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凡直接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为农牧民群众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事项,尤其是涉及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的事项,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对社会公众公开。包括项目的设立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纪律、监督电话等。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热情、耐心、公平、公开、文明、廉洁、高效。特别是涉及到依法罚款,取消营业资格,销毁市场禁入物品等行政措施的,要秉公办事,讲清道理,文明执法,不得态度蛮横、简单生硬,不准刁难用户,更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审批,要及时办理,不准无故拖延。不准强制进行收费服务。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发生滥用职权和不作为的行为。

    第七,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着力于增强服务意识。

    当前,我们正处在发展现代农牧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农牧部门广大干部要顺应形势,乘势而进。要认真系统地学习政策,分析形势,善于发现问题,善于破解难题,提出新思路,开拓新局面。要发挥好与广大农牧民群众接触紧密的优势,发扬优良传统,深入到田间农户、畜群帐圈,问计于基层,问计于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把为农牧民群众谋利益作为发展现代农牧业的出发点和归宿,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凡是对农牧民、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有利的事情,都要大力支持、积极作为、抓出实效。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政风行风测评,各州地市区县分块测评与全行业测评都是紧密相关的,是互为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全系统每一个单位和部门都代表着我们的政风行风,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职工都是农牧系统政风行风的窗口,我们既要全心全意地为广大农牧民提供服务,也要诚心诚意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希望各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全行业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正确处理好政风行风建设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以政风行风测评为推动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促进各项业务工作更好地落实,全行业服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切实体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效。

      同志们,在新的形势下,政风行风建设任务艰巨。我们要结合农牧部门的工作,立足农牧业发展的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把政风行风建设贯彻于各项农牧业工作中,努力提升农牧部门为“三农”服务的新形象,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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