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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首个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年3月22日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为促进我国农业育种创新和新品种推广应用,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部近日出台了《“十一五”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这是我国首个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

20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战略研讨会上,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张凤桐介绍,这个规划抓住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培育、保护、运用和管理四个环节,将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四大着力点:

建立激励农业育种创新机制和促进品种权交易管理办法;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实现新品种申报、审查、测试、授权和信息披露的数字化;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探索区域协作执法机制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打击和防范侵权和假冒行为,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的合作,积极参与相关规则制订,并支持国内育种者申请国外品种权,推动我国种业走出国门。

所谓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一个植物新品种只能授予一项品种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这一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这一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繁殖材料。

3月20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10周年。据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杨雄年介绍,10年来,我国共发布6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受保护的植物属和种达到62个;至2006年底,农业部共受理品种权申请3879件,已授权899件。特别是,目前我国植物品种权的年申请量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中已跃居第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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