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代理工作的思考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20日 作者:PHS 来源:青海省农经总站
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代理工作的思考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入,农村各项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涉农日常工作主要是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农民负担的监管、农村财务的代理等,由于农村财务始终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农村财务代理工作尤为显得重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正成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如何抓好农村财务代理,搞好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仍然是农村财经工作的重点。 村级实行财务代理,不仅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增加了村级财务的透明度,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认知率,为农村社会和谐搭建了一个平台。而更多的是为村级组织腾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着力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当前农村财务代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现行的农村财务代理工作中,村级财务代理工作中仍存在许多弊端,一是管理中各种制度不健全,使村级财务代理无据可依,主要表现为各县(市、区)之间、各乡镇之间没有统一的制度规范,没有统一的操作规程,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就连财务软件的使用也是各自为阵,太阳、农友、零点、通用,五花八门。二是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由选举产生,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实行财务代理后,由于培训时间短、业务处理少,再加上忽视对村财务的预算约束、对财务代理中心依赖性增强,财务管理人员对业务越来越生疏,心中无数。三是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没有严格按照代理中心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个别村主要负责人不懂财经法规,极少数人不按规矩办事,我行我素。四是不少村财务公开只重形式,不讲实质,人民群众看不明白,五是农村财务的管理主体不明,职责分工不细,监督执法主体仍然缺位,监督约束缺乏有效手段。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主要想法1、建立健全制度,统一规范运作。现行农村财务代理中心的各项制度都是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而且大多还是“村帐站管”初期制定的,存在不少不完善的地方,全区没有一个统一的运行模式。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新《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出台,原有一些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相应调整,为了更好的管好村级财务,县(市、区)一级应及时出台一个配套的统一的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统一规范运作。2、搞好上岗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区乡两级应该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无论是新当选的会计还是连选连任的老会计,都应该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法纪法规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村级财务管理明白人,做好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红管家,在财经委员的选拔任用上推行“三制”。即(1)从业资格准入制:加强村财经委员的培训教育,凡从事农村财会事业的人员必须通过考试考核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人才储备和培训,真正做到农村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对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禁止从事农村财务工作,考虑到农民承受能力,建议区会管所适当减免培训费用。(2)财会人员聘任制:建立农村财会人才储备机制,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在乡大中专毕业生,鼓励他们通过培训、自学,掌握专业技能,取得从业资格,一旦在换届选举中当选,由乡镇财政所予以聘任。(3)财经委员助理制:当出现“海选”的村委会成员中没有会计从业人员时,由乡镇财政所从储备人员中选拔人员予以任用,实行财经委员助理制。通过推行“三制”,使财经委员切实履行好会计职责,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体现会计工作的严肃性。3、加强民主理财,增强内部控制。要真正实现管理民主,民主理财就不能走形式。要保障群众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就应该加强对民主理财的引导和管理,防止“不理财”和“乱理财”。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村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村财务预算的制订,参与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核村级财务收支,杜绝不合理不合法开支,检查村级财务账目和相关经济事项,审核资金使用情况,监督重大经济事项执行情况,实行内部控制。村内重大经济事项应该由两委班子集体讨论,甚至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4、抓好财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财务公开由民主理财小组组织,定期公开日常财务收支活动,对一些反映强烈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要不定时公开,结合农村的实际,财务公开要具体,老百姓看起来易懂、清楚,不能模糊不清、模棱两可,村委会对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指使民主理财小组虚假公开和不全面公开村级财务。5、明确管理主体,加强业务指导。切实解决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业务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的问题,区经管局和区会管所都应负责指导农村财务代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区经管局应重点加强代理中心的日常工作,检查涉农收费执行情况、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债务化解情况、村级生活招待费列支情况、报刊征订情况、农村财会队伍建设情况等,区会管所应重点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培训、会计法规培训、会计执法检查、制度建设、统一配置财务软件等。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两不管”的现象。6、坚持签审制度,理顺财务关系。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坚持统一结算凭证,对每一笔经济业务做到“三签”,即通常说的由经办人签署证明性意见并注明用途,村主任签署肯定性意见,村民主理财小组签署监督性意见并盖章,最后报送代理中心审计入账。审计员应从严把关,严格控制不合理、不合法开支,严格执行村级预算,确保村级财务收支合理合法,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入,农村各项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涉农日常工作主要是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农民负担的监管、农村财务的代理等,由于农村财务始终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农村财务代理工作尤为显得重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正成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如何抓好农村财务代理,搞好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仍然是农村财经工作的重点。 村级实行财务代理,不仅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增加了村级财务的透明度,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认知率,为农村社会和谐搭建了一个平台。而更多的是为村级组织腾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着力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当前农村财务代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现行的农村财务代理工作中,村级财务代理工作中仍存在许多弊端,一是管理中各种制度不健全,使村级财务代理无据可依,主要表现为各县(市、区)之间、各乡镇之间没有统一的制度规范,没有统一的操作规程,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就连财务软件的使用也是各自为阵,太阳、农友、零点、通用,五花八门。二是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由选举产生,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实行财务代理后,由于培训时间短、业务处理少,再加上忽视对村财务的预算约束、对财务代理中心依赖性增强,财务管理人员对业务越来越生疏,心中无数。三是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没有严格按照代理中心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个别村主要负责人不懂财经法规,极少数人不按规矩办事,我行我素。四是不少村财务公开只重形式,不讲实质,人民群众看不明白,五是农村财务的管理主体不明,职责分工不细,监督执法主体仍然缺位,监督约束缺乏有效手段。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主要想法1、建立健全制度,统一规范运作。现行农村财务代理中心的各项制度都是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而且大多还是“村帐站管”初期制定的,存在不少不完善的地方,全区没有一个统一的运行模式。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新《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出台,原有一些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相应调整,为了更好的管好村级财务,县(市、区)一级应及时出台一个配套的统一的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统一规范运作。2、搞好上岗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区乡两级应该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无论是新当选的会计还是连选连任的老会计,都应该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法纪法规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村级财务管理明白人,做好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红管家,在财经委员的选拔任用上推行“三制”。即(1)从业资格准入制:加强村财经委员的培训教育,凡从事农村财会事业的人员必须通过考试考核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人才储备和培训,真正做到农村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对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禁止从事农村财务工作,考虑到农民承受能力,建议区会管所适当减免培训费用。(2)财会人员聘任制:建立农村财会人才储备机制,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在乡大中专毕业生,鼓励他们通过培训、自学,掌握专业技能,取得从业资格,一旦在换届选举中当选,由乡镇财政所予以聘任。(3)财经委员助理制:当出现“海选”的村委会成员中没有会计从业人员时,由乡镇财政所从储备人员中选拔人员予以任用,实行财经委员助理制。通过推行“三制”,使财经委员切实履行好会计职责,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体现会计工作的严肃性。3、加强民主理财,增强内部控制。要真正实现管理民主,民主理财就不能走形式。要保障群众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就应该加强对民主理财的引导和管理,防止“不理财”和“乱理财”。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村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村财务预算的制订,参与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核村级财务收支,杜绝不合理不合法开支,检查村级财务账目和相关经济事项,审核资金使用情况,监督重大经济事项执行情况,实行内部控制。村内重大经济事项应该由两委班子集体讨论,甚至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4、抓好财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财务公开由民主理财小组组织,定期公开日常财务收支活动,对一些反映强烈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要不定时公开,结合农村的实际,财务公开要具体,老百姓看起来易懂、清楚,不能模糊不清、模棱两可,村委会对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指使民主理财小组虚假公开和不全面公开村级财务。5、明确管理主体,加强业务指导。切实解决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业务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的问题,区经管局和区会管所都应负责指导农村财务代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区经管局应重点加强代理中心的日常工作,检查涉农收费执行情况、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债务化解情况、村级生活招待费列支情况、报刊征订情况、农村财会队伍建设情况等,区会管所应重点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培训、会计法规培训、会计执法检查、制度建设、统一配置财务软件等。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两不管”的现象。6、坚持签审制度,理顺财务关系。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坚持统一结算凭证,对每一笔经济业务做到“三签”,即通常说的由经办人签署证明性意见并注明用途,村主任签署肯定性意见,村民主理财小组签署监督性意见并盖章,最后报送代理中心审计入账。审计员应从严把关,严格控制不合理、不合法开支,严格执行村级预算,确保村级财务收支合理合法,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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