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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地区落实各级财政种子补贴措施得力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年5月19日 作者  来源:海东地区农业局

    今年青海省财政给我区下达的种子补贴项目资金已于近日悉数到位。种子补贴项目资金共计256万元。青海省财政厅、农牧厅在充分考虑到海东地区去年部分浅脑山地区受灾损失,近几年海东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大的情况下,给予救灾种子、作物品种调整所需补贴资金,资金分配和使用在四个方面,重灾户救灾种子补贴15万元、麦类作物三圃田建设27万元,麦类新品种繁殖推广补助34万元,马铃薯商品基地供种补贴资金180万元。种子补贴项目补贴的标准是:救灾小麦、青稞为每亩20元,马铃薯商品基地种薯补贴标准为每亩30元。项目资金与上年相比虽略有减幅,但今年各县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强种植产业结构调整,财政种子补贴力度好于往年,据统计,各县对优良种引进、商品示范基地建设投入补贴资金达158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19倍,至此,今年全区共落实省、县两级到位种子补贴资金共计达414万元,比上年增长8.8%,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全区种植业向品种优质化迈进。

    为了使下拨的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各县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农牧厅、财政厅的文件精神,严格确定重灾村,在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的基础上,确定补贴农户;加强对麦类、马铃薯商品基地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在省农牧厅确定的项目区内选择补贴农户,今年种子补贴发放采取供应券的形式,按确定的补助金额将供应券发入到农户手中,村委会填制供应券发放花名册,由受补贴农户签字盖章并填写身份证号码,供种单位在供种子结束后将其收回的供应券交农业部门审核,再由县财政部门将收缴的供应券与农户花名册核对查实,兑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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